福委會特約廠商合約書
職工福利委員會(以下簡稱甲方)
桃園夫妻肺片香辣餐廳 (以下簡稱乙方)
立 約 人:
合約內容:
一、本合約有效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二、基於互惠原則,甲、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約。
三、乙方提供甲方員工消費商品優惠內容為:
1.
特約廠商來店現金消費可享九折優惠(酒,飲料,水除外),不加收一成服務費,不予其他活動合併使用。
2.
網站 : 網購宅配(商品)享有9折特別優惠。訂購 $1000 元以上即可出貨,運費自付。訂購 $1300元以上者鍋底可另外加購。
四、甲方之員工至乙方商店(桃園中正店)消費時,須事先出示員工識別證,當次消費
合宅配程序作業。如需其他服務,酌收成本費用。
六、甲方須將此合約內容及訊息告知所有員工。文宣所需之E-mail內容或海報由乙方提供,甲方查核,核準後得以發佈。
七、本合約期滿後,雙方對合約內容無異議者,則視同續約。
八、本合約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 |
甲 方:
公 司:
地 址:
承辦人:
聯絡電話:
E-mail : |
乙 方:
公 司:桃園夫妻肺片香辣餐廳 地 址:桃園市中正路1015號
網
站:www.topmala.com.tw
E- mail:topmala@yahoo.com.tw 負責人:周鎮中
電
話:0937-862990,03-3579866-5
傳 真:
連絡人:桃園店:周先生-電話:同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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